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網絡集中促銷合規經營指導書
隨著雙十一、雙十二以及元旦春節陸續到來,為規范電商企業網絡集中促銷經營行為,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向本市區域內所有電商平臺、企業發布《網絡集中促銷合規經營指導書》。
各電商平臺、企業應當嚴格遵守《網絡交易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規范網絡經營行為。平臺企業應加強對平臺內經營者的管理和服務,落實各項審查核驗義務,引導其依法履行主體資質、交易規則等信息公示義務,規范有序開展促銷活動。同時落實對網絡集中促銷活動的檢查監控制度,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及時報告主管部門。
開展促銷活動,應當真實準確,清晰醒目標示活動信息,不玩“促銷套路”,促銷規則簡單明了。禁止采取“虛假打折”“虛假標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違法方式開展促銷。
加大平臺內部廣告審核力度,嚴禁虛假宣傳,不得發布虛假廣告,不得對商品和服務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加強對直播促銷行為的管理力度,避免假人氣、假優惠、假商品等亂象。
不得強制入駐商戶“二選一”。不得存在“虛擬中獎”“內定中獎”等虛假促銷行為。不得通過虛假交易、刷單炒信、虛假評價等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提高虛假銷量。嚴禁為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正常的網絡交易市場經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強化食品安全責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絕銷售過期食品、含金銀箔粉食品、非法添加食品等違法行為。按照《合肥市餐飲外賣配送監督管理辦法》要求,推進食安封簽應用,強化送餐員權益保障,保障外賣送餐食品安全。
貫徹《電子商務平臺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嚴禁銷售假冒偽劣及違規商品,對網上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要保證其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等要求,不得銷售或提供法律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或服務。
認真落實明碼標價制度,應當通過網絡頁面,以文字、圖像等方式進行明碼標價。開展價格促銷活動有附加條件的,應當顯著標明條件。開展限時減價、折價等價格促銷活動的,應當顯著標明期限。折價、減價,應當標明或者通過其他方便消費者認知的方式表明折價、減價的基準。嚴禁借疫情防控之機囤積居奇、捏造散布漲價信息、串通漲價、哄抬價格。
把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放在首位,切實建立消費糾紛和解、消費維權自律制度,完善網上交易在線投訴和售后維權機制,防止發生集中投訴,妥善解決網絡交易消費糾紛。
消費者在網絡集中促銷期間應選擇正規商家按需消費、理性消費,在網購下單前,特別是購買生鮮類保質期較短的商品時,應及時向商家了解網購快遞物流時效,避免因快遞物流延誤帶來不必要的損失。若發現自身合法權益遭受侵害,可向12345、12315投訴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方式維權。
來源:合肥市場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