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疫情防控期間保供企業提供腐敗變質、以次充好食品典型案例的通報
近日,部分網友反映政府發放的暖心物資包中肉品、蔬菜存在品質差的問題。合肥市瑤海區市場監管局立即組織執法人員開展調查。今早,合肥市瑤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受了908新媒體的采訪,現將調查處置結果通報如下:
1.安徽永輝超市有限公司銷售腐敗變質豬肉案
2022年10月29日,接群眾舉報,安徽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向保供的隔離小區提供存在異味、不新鮮保供肉,涉嫌銷售腐敗變質豬肉,合肥市瑤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當日對該公司立案調查。
經查,該公司為瑤海區保供單位,向保供的隔離小區供應冷鮮豬肉。該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向保供隔離小區供應的豬肉中因分裝、貯存、配送周期較長且未嚴把產品質量關,造成保供豬肉腐敗變質。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之規定,擬對該公司予以從重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4050元;2、沒收違法銷售的腐敗變質豬肉;3、罰款60萬元。
2.安徽百大合家康農產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以次充好銷售豬肉案
2022年10月30日,接群眾舉報,安徽百大合家康農產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未按照相關要求對產品質量進行嚴格把關,向保供的隔離小區提供冷鮮肉涉嫌以次充好,合肥市瑤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當日對該公司立案調查。
經查,該公司承接區商務局的保供任務,向保供的隔離小區供應冷鮮豬肉,但該公司于2022年10月30日向保供隔離小區供應的豬肉中摻雜了批次為2022年6月的冷凍豬肉。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之規定,擬對該公司予以從重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4050元;2、罰款290000元。
3.安徽鉅大好市發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以次充好銷售豬肉案
2022年10月30日,接群眾舉報,安徽鉅大好市發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好市發超市)未按照相關要求,向保供的隔離小區提供冷鮮肉,涉嫌以次充好,合肥市瑤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當日對該公司立案調查。
經查,該公司為瑤海區保供單位,向保供的隔離小區供應冷鮮豬肉,但該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向保供隔離小區供應的豬肉中摻雜了批次為2022年7月24日的冷凍豬肉。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之規定,擬對該公司予以從重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9240元;2、罰款150000元。
據了解,三家企業已第一時間將群眾反映的問題保供物資進行更換,并將向社會公開道歉。
合肥市食品行業協會在此呼吁,疫情期間各食品經營單位要遵守法律法規,堅持依法合規,守法經營,誠信為本。對經營的產品要明碼標價,公開透明,抵制囤積居奇、以次充好、以假亂真,做食品安全的踐行者、食品行業的守衛者,加強責任意識,為社會防疫貢獻自己的力量。
來源:合肥市瑤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