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42期)
近期,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餐飲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點、糧食加工品、食用農產品、飲料、方便食品、罐頭、酒類、食品添加劑等11類食品307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94批次、不合格樣品13批次(見附件),不合格樣品涉及農獸藥殘留、食品添加劑、質量指標、微生物指標、生物毒素等問題。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合肥、亳州、宿州、阜陽、六安、馬鞍山、蕪湖、宣城等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以上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應及時將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調查中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將有關信息通報相關職能部門。
現將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六安市開發區百姓農家菜館銷售的黑魚(活),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二)安徽綠籃子超市有限責任公司一品尚都店(六安)銷售的的鳊魚(活),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三)六安開發區潤家超市銷售的豬肝,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四)阜陽市潁上縣發到家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鳊魚(活),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二、食品添加劑問題
(一)宿州市埇橋區何麗超市銷售的、標稱宿州市碭山縣冠霖粉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純紅薯粉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國泰眾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二)蕪湖八佰伴商貿有限公司中山路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安徽大富食品有限公司(合肥)委托安徽省宣城市滬宣豆制品廠生產的皖南鄉香干,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三)合肥清溪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馬鞍山市當涂縣綠潤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茶干,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馬鞍山市當涂縣綠潤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提出復檢;經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三、質量指標問題
蕪湖市無為縣順發超市銷售的手工香酥卷,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微生物指標問題
(一)亳州市瑞品源純凈水有限公司生產的生源優質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二)宿州市泗縣潛溪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潤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三)合肥廬陽區勤迎桶裝水經營部銷售的藍藍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四)合肥廬陽區勤迎桶裝水經營部銷售的、標稱江西恒大礦泉水有限公司(南昌)委托合肥納之潔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五、生物毒素問題
阜陽市潁上縣葉文培糧油店公司銷售的、標稱阜陽市潁上縣管氏面制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慎城超級粉,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阜陽市潁上縣管氏面制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提出復檢;經南京海關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